• 我校举行“我心目中的好同学”评选答辩活动
  • 发布人: 发布日期:2017-07-02

  为展示我校学子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阳光自信的人生态度,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7月2日下午,我校在3号报告厅举行“我心目中的好同学”评选答辩活动,副校长刘欣,学生成长中心副主任李康作为评委出席活动,17位参评学生参加答辩。
  此次“我心目中的好同学”评选活动受到了广大师生的广泛关注和热情支持,学生会广泛发动,向全校学生发出倡议;各班级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及日常学生表现评选出了“我心目中的好同学”,然后,参加年级组织的答辩活动,最终确定17位同学入围参加学校答辩。在本次学校答辩活动中,参与答辩的同学认真准备,积极参加,向大家展示了二中学子的良好的精神风貌和较高的学子素养,为全校同学树立了模范榜样。
  本次“我心目中的好同学”评选活动,组织、宣传、评选等全部由学生自主完成,充分反映了广大学生在评选过程中的主体地位,评选结果真正体现了学生意志。评选活动结束后,学校将进一步加大对“我心目中的好同学”典型事迹的宣传力度,树立榜样,激励全校广大师生广泛学习。

“我心目中的好同学”评选答辩活动

参评学生激情展示

自我介绍

陈述对“我心目中的好同学”的理解

陈述自己的成长故事

刘欣副校长作为评委提问学生

学生评委进行提问

根据评委的提问进行答辩

侃侃而谈

刘欣副校长作总结指导

合影留念

附:山东省昌乐二中“我心目中的好同学” 标准
1. 要有良好的公民素养,积极践行《昌乐二中学子八大品质》,争做优秀二中人。
2. 要有良好的自我管理能力,自觉遵守校规校纪。
3. 要有梦想和追求,志存高远,自强不息,锐意进取。
4. 充满激情与活力,在校园中传播正能量。
5. 积极参与班级各项事务,践行班级主流价值观。
6. 要有博大的胸襟,学会理解和宽容。
7. 尊重他人,不卑不亢,自尊自信自律自强。
8. 有原则,明礼诚信,不屈从、不盲从,有自己的主见。
9. 有奉献精神,善于沟通交流,有一颗乐于助人的心。
10.积极参加学校的实践活动,起带头模范作用。 
11.有强烈的团队意识和极强的团队荣誉感,为团队增光添彩。
12.有强烈的合作精神,善于与他人交流,在团队中积极发挥作用。
13.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学习习惯、做计划的习惯,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14.要热爱体育运动,要有极高的艺术修养,有健康的生活方式。
15.勇于承担责任,喜欢与他人分享,有朴素坚韧的性格。
16.能够换位思考,站在别人的角度上看问题,有同情心,有同理心。
17.要有一颗感恩的心,能够感恩父母、老师、同学、社会。
18.要有强烈的目标意识,积极主动学习,善于总结和反思,不断地改变和超越自己。
19.要有强烈的责任意识,能够高标准完成自己所负责的项目,为班级和团队服务。
20.爱好阅读,有开阔的视野,有宽广的心胸,有社会责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