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高考政策解读
- 发布人: 发布日期:2020-07-01
山东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试点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山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现就我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遵循人才培养和选拔规律,按照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有利于高校科学选拔人才、有利于教育教学改革、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2017年启动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试点,2020年整体实施,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高校考试招生体制机制。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坚持基础性,突出选择性,促进学生个性发展。
1.考试科目。自2017年秋季高中入学新生起,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考试和等级考试。合格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等级考试成绩纳入夏季高考(统一高考,下同)招生录取。
合格考试覆盖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所有学习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科目。
等级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条件成熟时,可纳入技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科目。学生可根据自身兴趣、志向、优势和高等学校招生要求,在上述科目中自主选择3个科目参加等级考试。学生所选等级考试科目的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不合格者不得作为等级考试科目。
2.考试内容。考试内容以各学科国家课程标准(含学业质量要求)为依据。合格考试范围为各学科课程标准确定的必修内容,等级考试范围为各学科课程标准确定的必修和选择性必修内容。
3.考试组织。合格考试和等级考试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组织阅卷、统一公布成绩。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科目的合格考试,以及通用技术科目合格考试的学校考试部分,采用“过程性学习成果+专项测试”的方式确定成绩,全省制定统一方案,各市组织实施。
4.考试对象。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均应参加合格考试,其中参加夏季高考的学生应参加等级考试;参加夏季高考的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学生和社会人员只需参加等级考试。
5.考试时间。合格考试每学年组织2次,分别安排在每学年上、下学期末。每个普通高中学生在校期间有多次考试机会,学生应依据课程安排自主选择考试时间,但不得早于高一下学期末。学生在校期间如有未达到合格要求的合格考试科目,允许其在离校两年内继续参加合格考试。
等级考试每年组织1次,时间安排在6月份夏季高考后进行。普通高中学生在校期间只能参加1次选考科目的等级考试。其他高中阶段在校学生和社会人员参加等级考试,与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同时进行。等级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6.成绩呈现。合格考试科目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等级考试科目成绩按照等级呈现,依据转换规则转换后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
(二)建立并规范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强化评价信息使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1.完善评价内容。综合素质评价旨在客观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情况,内容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其中,思想品德主要考察学生在爱党爱国、理想信念、诚实守信、仁爱友善、责任义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表现;学业水平主要考察学生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掌握情况以及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等,包括学分修习状况和学业考试成绩;身心健康主要考察学生的健康生活方式、体育锻炼习惯、身体机能、运动技能和心理素质等;艺术素养主要考察学生对艺术的审美感受、理解、鉴赏和表现等能力;社会实践主要考察学生在社会生活中动手操作、体验经历等情况。
2.严格评价程序。综合素质评价客观记录能够体现学生综合素质水平的具体活动,收集相关典型事实材料,由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自我整理,遴选能够反映其综合素质水平的重要活动记录、典型事实材料以及标志性成果等相关材料,并由学生向学校提出入档申请。学校对学生提报入档的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多种渠道全面公示,接受监督。经审核、公示无异议的材料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纳入综合素质评价省级管理平台统一管理,形成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公示确认后不得更改。
3.强化评价结果运用。高校根据自身办学特色、人才培养以及学校招生章程要求,制定科学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并提前向社会公布。招生录取时,高校组织教师等专业人员,采取集体评议等方式对综合素质档案进行分析,对考生综合素质做出客观评价,评价结果作为招生录取学生的重要参考。
(三)深化夏季高考改革,增加考试的选择性,提高人才选拔水平。
夏季高考以普通本科招生为主。
1.统一考试招生。
考试科目。自2020年起,夏季高考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3个科目,不分文理科,外语考试分两次进行。
考试内容。依据高校人才选拔要求,科学设计命题内容,增强综合性,着重考查学生独立思考和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改进评分方式,加强评卷管理,完善成绩报告。
考试安排。语文、数学考试于每年6月份按照国家统一高考时间进行。外语科目考试分听力和笔试两次进行,其中听力部分有2次考试机会,安排在高三上学期末进行,取最高原始分计入高考成绩;笔试部分有1次考试机会,安排在6月份国家统一高考期间进行,取原始分计入高考成绩。考生的外语高考成绩由听力部分和笔试部分考试成绩相加组成。条件成熟时,增加口语测试并采用机考方式进行,外语科目考试适当增加听说部分成绩的比重。
成绩构成。考生的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由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自主选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总分为750分。其中,统一高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的卷面满分分值均为150分,总分450分;考生自主选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科目每科卷面满分分值均为100分,转换为等级分按满分100分计入,等级考试科目总分300分。
等级考试科目的等级计分规则。将每门等级考试科目考生的原始成绩从高到低划分为A、B+、B、C+、C、D+、D、E共8个等级。参照正态分布原则,确定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分别为3%、7%、16%、24%、24%、16%、7%、3%。等级考试科目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时,将A至E等级内的考生原始成绩,依照等比例转换法则,分别转换到91-100、81-90、71-80、61-70、51-60、41-50、31-40、21-30八个分数区间,得到考生的等级成绩。
科目报考要求。在山东招生的高校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中,提出在山东招生的分专业(类)等级考试科目要求。高校应按照有利于人才培养和专业建设的原则,提出等级考试科目报考要求,并提前2年向社会公布。
招生录取。夏季高考按“专业(类)+学校”方式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增加志愿填报数量,最大限度满足考生志愿需求。招生院校依据语文、数学、外语和考生自主选考的3科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科目总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2.自主招生。
考核安排。高校自主招生旨在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申请考生须向相关高校报名,按规定参加夏季高考,达到相应要求,并接受报考学校的考核。学校考核安排在统一高考后、夏季高考成绩公布前进行。
报考要求。试点高校结合本校办学特点、专业特色和培养要求,合理确定考核内容和形式,重点考查学生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高校要制定自主招生简章,规范并公开考核程序、招生办法和录取结果,探索完善科学、有效、简便的考核招生方式。高校自主招生对高考成绩的最低要求,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招生录取。自主招生录取工作安排在本科普通批次前进行。试点高校根据本校自主招生简章,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考生的入选资格、专业及优惠分值。对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综合素质特别突出的个别优秀考生,经向社会公示后,可由试点高校提出破格录取申请,经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核准后录取。
3.综合评价招生。
招生院校。在部分中央部属和办学水平较高的省属本科高校开展综合评价招生改革,探索高校多元录取招生模式,促进高校科学选拔人才。
报考要求。招生高校制定并公开招生办法,明确报考条件,规定考核内容,严格考核程序,确定成绩比例,规范组织录取。考生自主向相关高校提出申请,接受报考学校考核,按规定参加夏季高考并达到规定要求。
招生录取。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成绩由夏季高考语文、数学、外语科目考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成绩,高校考核成绩(含笔试、面试等)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等组成,其中夏季高考语文、数学、外语科目考试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成绩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招生高校要根据办学定位和专业要求,做好学校考核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的评定工作。
工作要求。考生所在中学应依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省级管理平台的记录和在校表现情况,按照高校要求如实提供能够反映学生表现和发展的写实性材料及其他材料。招生高校要制定并公开招生办法,严格报名申请和考核程序,规范组织录取,做到所有信息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深化春季高考改革,推行分类考试招生,促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
春季高考以高职(专科)招生为主。
1.统一考试招生。
专业类目。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专业技能”考试模式。按照有利于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和选拔的原则,科学调整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类目。
成绩构成。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总分为750分。“文化素质”考试包括语文、数学、英语3个科目,其中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80分,文化素质总分320分。“专业技能”考试包括专业知识和技能测试两部分,总分430分,其中专业知识满分为200分,技能测试满分为230分。技能测试成绩根据专业类目性质,可使用分数表达或等级表达,如果使用等级表达,可分为A、B、C、D、E五个等级,分别计230分、190分、150分、110分、70分。
笔试考试。“文化素质”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和“专业技能”考试的专业知识部分考试采用笔试,安排在每年5月份进行,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统一阅卷、统一公布成绩。
技能测试。从2020年起,“专业技能”考试的技能测试部分,按照招生专业类目由山东省行业(专业)指导委员会的牵头院校负责组织实施。技能测试可根据需要采用笔试、实际操作,或笔试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强化测试内容的技术性、综合性和随机性。技能测试时间安排在上一年度7—12月份进行,考生最多可参加2次测试,取最好成绩计入。
招生录取。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按专业类目实行平行志愿,考生根据报考的专业类目选择相应专业和学校。招生院校依据考生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2.单独考试招生。
实施范围。自2020年起,春季高考单独考试招生面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开展,实施范围为省内具备中职学生继续培养条件、技术技能含量高的高职(专科)院校和本科高校的专科专业。
考试录取。考生需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入学考试,入学考试包括文化素质和专业技能两部分,可由招生院校单独组织,也可由相同或相近类型招生院校联合组织。招生院校依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3.综合评价招生。
实施范围。自2020年起,面向普通高中学生开展综合评价招生,实施范围为学校定位明确、招生管理规范、行业特色鲜明且社会急需的省内高职(专科)院校和本科高校的专科专业。
测试录取。考生需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招生院校依据考生
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深化高考综合改革是科学选拔人才、提高教育质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协调,积极稳妥实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强化组织保障和机构建设,扎实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实。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完善组织管理,落实管理责任,提高管理水平,确保考试公正。各高等学校要创新招生管理模式,规范招生管理工作,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各高中阶段学校要切实把学生培养工作落细落实,端正办学思想,加强教学管理,配齐配强师资,开足开好课程,做好学业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等各项工作,确保改革顺利实施。
(二)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保障措施。认真制定和完善综合改革各项配套制度,统筹规划、系统设计、精心组织实施。要强化考试招生的组织管理,完善考试安全保障制度建设,构建科学、规范、严密的考试安全体系。加大投入,改善高中阶段学校办学条件,完善教师绩效考核机制。加强诚信制度建设,健全个人、学校考试招生诚信档案,严厉查处考试招生的诚信失范行为。全面实行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制度,由校长对录取结果负责。
(三)加强信息公开,强化社会监督。各有关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以教育部招生信息“十公开”和“三十个不准”作为基本要求,确保考试招生组织实施的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建立招生违规行为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考试招生中的违规行为,及时公布处理结果。加强督导和监督管理,强化社会监督,完善多渠道监督体系。
(四)加大宣传力度,形成良好氛围。强化政策解读,加大对深化高考综合改革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程序规则的宣传力度,让学生和社会充分知晓相关政策内容,把握改革的主动权,积极营造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3月23日印发
山东省昌乐二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试行稿)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山东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等文件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细则。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在对普通高中学生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时,应力求内容全面、客观,程序科学、规范,关注学生全面协调发展,关注学生的特长和潜能。评价要遵循导向性、可操作性、公平性和发展性原则。
1.客观性原则
据实记录学生高中阶段的成长历程、客观反映学生的个性特长是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的根本原则,确保对学生的评价客观、全面、具体、真实,使评价过程可信、评价结果可用。
2.公正公开性原则
综合素质评价要有科学规范的评价程序、严格有效的指导监督。建立健全诚信保障机制和监督抽查机制,通过现代传播手段,确保评价过程公开透明和评价结果真实可信。
3.发展性原则
坚持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生,注重学生的日常行为表现,立足于学生的成长与发展,记录反映学生成长过程的典型实证材料,客观反映个性差异和个性特长。将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有机结合,有效发挥评价的激励、发展功能,突出评价对学生全面发展的促进作用。
4.可操作性原则
综合素质评价力求简便、直观、易操作,便于多元主体参与。评价指标体系力求合理、适用、具体可评,易于被普通高中、高等学校和社会各界理解和接受。充分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实现评价操作与管理的信息化。
5.便捷及时性原则
学校制定相应的管理规范,明确要求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在日常教育教学中注意挖掘和发现学生的综合素质表现,并及时记入到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中。
6.严肃纪律性原则
凡由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弄虚作假被举报且经相关部门核实确认的,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的管理责任,对弄虚作假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7.评价方法多样性原则
在评价方法上,可采用学生自评、同伴互评、教师评价,定量评价、定性评价,等级评定、描述性评语等相互补充、有机结合的方式,努力使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过程成为学生、教师及家长共同参与的教育活动,从而充分体现综合素质评价在学生发展过程中的激励作用。
二、评价内容
根据我校学生发展的实际情况,对我校学生从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五个方面进行考评。
1.思想品德:主要考察学生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方面的情况,主要考察学生在爱党爱国、理想信念、诚实守信、仁爱友善、责任义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表现。重点是学生参与党团活动、有关社团活动、公益劳动、志愿服务等的次数、持续时间,如为孤寡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提供无偿帮助,到福利院、医院、社会救助机构等公共场所、社会组织做无偿服务,为赛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活动做志愿者等。
2.学业水平:主要考察学生各门课程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掌握情况以及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等。重点是国家课程(必修和选修)的修习情况、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校本课程内容和学习成绩、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成果等,特别是具有优势的学科学习情况。
3.身心健康:主要考察学生的健康生活方式、体育锻炼习惯、身体机能、运动技能和心理素质,重点是体育与健康课程的完成情况、《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主要结果、体育运动特长项目、参加体育运动的经历及表现水平,考察积极的心理品质、良好的人际关系及应对困难、挫折及诱惑的表现等。
4.艺术素养:主要考察学生对艺术的审美感受、理解、鉴赏和表现的能力。重点是基于学生对艺术课程的修习和自己的兴趣爱好,在音乐、美术、舞蹈、戏剧、戏曲、影视、书法等方面表现出来的艺术素养和兴趣特长,参加艺术活动的成果等。引导学校积极拓展学生的审美视野,加强艺术教育,提升感受美、鉴赏美和创造美的能力。
5.社会实践:主要考察学生在社会生活中动手操作、体验经历等情况。重点是学生参加综合实践活动的次数、持续时间、成果等;与技术课程等有关的实习,生产劳动、勤工俭学、军训,参观学习与社会调查等。
以上五方面评价内容反映了学生全面发展、健康发展、个性发展的基本状况,为此将五项评价内容细化分解为关键指标、评价要点、评价内容,并界定评价方式和主要依据(见附表1),关注学生个体的进步和多方面的发展潜能。
三、评价方式
(一)写实记录。从高一新生入学起,每一名学生都要建立个人成长记录。学生要在导师指导下客观记录能够体现综合素质发展水平的具体活动,收集相关典型事实材料,并及时整理完善。活动记录、事实材料要真实,有据可查,每周一整理,每月一总结。
(二)整理遴选。每学期末,教师指导学生整理、遴选能反映其综合素质主要内容的具体活动记录、典型事实材料以及标志性成果等有关材料,由学生向学校提出入档申请。
(三)公示审核。学校成立审核小组,对学生提报入档的材料进行核查,审核结果连同相关材料在教室内、校园网等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经审核、公示无异议的材料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所有入档材料均须学生、审核小组成员签字确认。签字确认的原始材料要保存至学生毕业后2年。
(四)上传确认。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将学生每学期的入档材料、学生的简要自我陈述和教师对学生的简要评语上传至省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一旦上传,任何人不得修改。
(五)形成档案。省教育厅将学校按学期报送的学生入档材料与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进行汇总,为每个学生形成综合素质档案。档案主要内容包括:主要的成长记录,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5个方面的突出表现;学生的简要自我陈述报告和教师对学生的简要评语;典型事实材料及相关证明。
(六)查询。在省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中设定查询功能,高中学校、学生及高等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可按照设定权限进行查询。
五、结果使用
1.利用评价结果充分调动学生参与学校各项活动的积极性,激活学生发展潜能。通过建立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引导学生在记录成长事实的过程中,不断发现和提升自我,建立自信,体验成长的快乐;通过定期展示集中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的有关内容,引导学生相互交流学习,共同提高。通过对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状况进行科学分析,针对每个学生的主要特点和突出表现,指导学生发扬优点,克服不足,明确努力方向,促进学生个性成长,全面发展。
2.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将会作为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高等学校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要求,根据自己学校实际,提出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使用办法。招生录取时,将评价结果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在考生分数相同时,作为优先录取和优先安排专业的依据。本科高等学校综合素质评价招生、高职(高专)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可依据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材料形成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或成绩,并在考生录取总成绩中占一定权重。
3.作为学生毕业的必备条件。高中学生修业期满,获得毕业要求学分、学业水平考试合格、综合素质评价均为合格、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合格的,准予毕业,按程序发给高中毕业证书。
4.作为评价级部工作、班级工作、评选优秀学生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各级各类优秀评选活动,都要以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为重要先决条件。
五、组织领导
1、山东省昌乐二中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
主任:张 申
副主任:冯建会
成员:滕玉香、王进友、时连湘、王 博、李晓东(信息管理平台管理员)、付 强(管理员)、家长代表2人、学生代表5人。
主要职责:
①组织培训和宣传工作;②负责领导和管理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③负责制订符合校情的《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和细则》;④组织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及时对评价实施的过程、效果进行监控;⑤审定评价公示结果,受理咨询、申诉和复议申请。
2、山东省昌乐二中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
组成人员:级部主任、班主任、任课教师、家长代表、学生代表
主要职责:①按照学校的要求对学生及家长进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宣传和培训;②组织学生开展自评和互评、指导家长评价③按照评价程序完成各项工作,指导本班学生做好原始数据的收集整理,建立《成长记录档案袋》并妥善保管;④负责对班级学生综合素质进行评定;⑤接待家长来访和咨询。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定期组织培训、交流等活动,不断提高各部门和教师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的能力。
(二)实施常态管理。我校成立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和以教务处为主的工作机构,充分发挥学校团委、特长办的组织协调作用,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明确职责,密切协作。明确我校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要求,制定具体评价方案及实施细则,并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布,纳入高一年级学生入校教育内容。要结合日常教育教学活动,指导学生及时收集整理有关材料,严禁搞集中突击。
(三)建立健全诚信机制。学校评价领导小组要与所有组成人员及各评价小组组成人员签订诚信协议书,校长和教师要在相应的承诺书上签字,学校建立诚信记录档案。学校要对教师进行诚信教育。要求教师必须对学生一视同仁,公平、公正,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客观公正评价学生。
(四)完善保障机制。统筹校内外资源,为开展综合素质评价提供条件保障。加大经费投入,配备必要设施设备和工作人员,确保评价工作顺利开展。因地制宜,充分开发当地教育资源,为学生提供丰富多彩的校内外实践课程。通过多种形式,向家长、学生、社会宣传课程改革及招生考试改革的有关政策和育人理念,为综合素质评价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五)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学校领导小组会将对各班的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核查。如果存对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态度消极、敷衍了事、质量差、信度低的教师要通报批评。对在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根据情节,依法依规从严处理。涉及领导的,按干部管理条例严格查处,情节十分严重者,按相关组织程序撤销其行政职务;涉及教师的,记入诚信档案,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与资格,年度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三年内不得晋级、晋职和参加评优。
山东省昌乐二中
2018年1月5日
附件1:《山东省昌乐二中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成员名单》
山东省昌乐二中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任:张 申
副主任:冯建会
成员:滕玉香、王进友、时连湘、王 博、李晓东(信息管理平台管理员)、付 强(管理员)、家长代表2人、学生代表5人。
附件2:《山东省昌乐二中评价方案制定、修订及备案制度》
山东省昌乐二中评价方案制定、修订及备案制度
1. 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制定由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进行,方案的制定要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和山东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进行,要广泛听取教师、学生、家长、社会人士的意见。
2. 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要以学校正式文件印发,并通过公开栏、网络等方式公布后实施。
3. 综合素质评价方案正式实施后要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并上传“潍坊市中小学公共信息平台”,接受社会监督。
4. 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要作为每年新生入校课程之一,使学生一入学就明确综合素质评价的相关要求,要通过开学第一课、家长会、发放“明白纸”、给家长的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向全部新生家长宣传综合素质评价的相关政策,确保家长知晓率100%。
5. 综合素质评价方案修订、调整的要及时告知所有学生家长,修订之后的方案要重新公示、备案、上传。
附件3:《山东省昌乐二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参与人员诚信承诺制度》
山东省昌乐二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参与人员诚信承诺制度
一、推行评价工作“阳光工程”,建立并坚决执行“公示、监督、申诉、举报制度”,做到评价工作公平、公正。
二、学校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要加强自身建设,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列为学校重点工作,以诚信的态度,认真做好评价工作。
三、学校评价领导小组要与所有组成人员及各评价小组组成人员签订诚信协议,校长和教师要在相应的承诺书上签字,学校要建立诚信记录档案。
四、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办公室要以诚信的态度、高度的责任心切实履行监督职责,主动对学校评价工作各个环节予以全程指导和监督,对学生所有证件严格发放和审核,认真做好申诉、举报的受理工作,提高评价工作质量。
五、全体教师以对学生高度负责之心,做好过程性评价、阶段性评价、总结性评价。评价一定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决不搞暗箱操作,评价做到透明公开,达到评价多元主体心悦诚服。
六、各评价主体要认真填写《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附表》,不得他人替代,并在评价表上签字盖章。
七、评价的各职能部门和全体人员要加强自我管理,要接受学生、家长、社会的监督。
八、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成长记录袋的诚信机制。学校评价领导小组要与所有组成人员及各评价小组组成人员签订诚信协议书,校长和教师要在相应的承诺书上签字,建立诚信记录档案。
九、对教师进行诚信教育,要求教师必须对学生一视同仁、公平、公正,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客观公正评价学生。
十、对学生、家长进行诚信教育。在同学之间的互评中,做到客观公正,在自评中,做到实事求是。家长要协助配合学校、学生做好评价工作,不为学生提供虚假证明,不影响学校的评价工作。要建立学生、家长、社区评价制度,确保评价的公信度。
附件4:《山东省昌乐二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审核确认制度》
山东省昌乐二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审核确认制度
1. 从高一年级新生入学起,学校要为每一名学生建立个人成长档案,进行写实记录。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客观记录能够体现综合素质发展水平的具体活动,收集相关典型事实材料,并及时整理完善。
2. 结合日常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指导学生及时收集整理有关材料,活动记录、事实材料要真实,有据可查。每学期末,教师指导学生整理、遴选能反映其综合素质主要内容的具体活动记录、典型事实材料以及标志性成果等有关材料,由学生向学校提出入档申请。
3. 每学期末,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组织对学生提报入档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核结果连同相关材料在教室内、公开栏、校园网等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4. 所有入档材料均需学生与相应的审核人员签字确认。签字确认的原始材料要保存至学生毕业后2年。
附件5:《山东省昌乐二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公示制度》
山东省昌乐二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公示制度
为规范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减少随意性,增加透明度,保证公正公平的对待所有学生,真正发挥该制度的积极引导、激发潜能的功能,促进学生的健康积极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一、公示内容及时间
(一)学生综合评价工作公示内容:
1、公示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组成成员名单,接受师生监督(该委员会由校长、学生成长中心、教师发展中心、年级组负责人及家长代表组成);
2、公示学校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及实施细则;
3、公示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各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4、公示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各项制度;
5、于高校招生录取参考的材料,接受全体师生及家长的监督。
(二) 公示时间:
1、各项制度建设在每学期开展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前一周进行。
2、学生综合评价工作在该工作完成后一周进行,公示期5天。
二、公示工作实施及反馈
1、公示工作的实施:由学校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批准,年级具体实施。
2、采用政务公开栏、校园网、书面征求意见等方式。
3、公示意见回收:通过电话:05366295777回收反馈意见。对于反馈的意见,学校进行汇总,年级具体落实。公示期届满,概不受理。
附件6:《山东省昌乐二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申诉与复议制度》
山东省昌乐二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申诉与复议制度
为确保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公正、公平,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为保障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过程严谨、操作规范、程序到位,确保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申诉范围
学生、家长和其他人员对下列情形持有异议的,可按规定要求和程序举报和申诉:
(一)对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有异议的;
(二)对综合素质评价的程序有异议的;
(三)综合素质评价的制度有异议的;
(四)对班级评价的结果有异议的;
(五)对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中的其它情形有异议的。
(六)发现评价工作中舞弊现象的;
(七)发现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小组成员在评议中,对于被评对象是兄妹、子女或近亲子女的要求实行回避而未回避,评价中任人唯亲的;
(八)发现评价工作过程不到位,评价随意性大的;
(九)发现评价中有明显的评价等次与学习成绩挂钩的;
(十)评价教师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
二、举报和申诉的时间
举报和申诉时间为公示期间内。公示期届满(7天);概不受理。
三、申诉方式:(1)口头申诉(2)书面申诉。
四、举报和申诉的程序和要求:
举报和申诉要求采用实名制,并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证据确凿,求结有理。其程序为:
(一)向班主任或学校综合素质评价申诉委员会反映情况,班主任或学校委员会成员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天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明确答复;
(二)若对答复不服,可向学校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举报或申诉。学校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四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明确答复;
(三)若不服上述答复,可向县市教育局综合素质评价相关部门反映。
附件7:《山东省昌乐二中综合素质评价违规处理办法》
山东省昌乐二中综合素质评价违规处理办法
1. 学生整理上传的材料要经过审查人审核,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情况一律不予计入档案,并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留校察看等处分。
2.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学生要计入诚信档案,加强以后上传材料的审核力度。
3. 综合素质评价小组的级部主任、教师、家长代表、学生代表要严格按照方案进行评价审核,对于出现违规现象的成员,下学期取消评价小组资格。
4. 对于协助学生提供虚假材料,违规操作的评价小组成员要计入诚信档案,并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三年内评优资格、晋级晋档资格的处理,情节严重违反法律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8:《山东省昌乐二中综合素质评价风险清单》
山东省昌乐二中综合素质评价风险清单
1. 参与评价的相关人员对于综合素质评价政策和方案不熟悉,操作不规范。
2. 学生及学生家长对综合素质评价不够重视。
3. 学籍管理系统、学业水平考试管理系统、省学生体质健康测评系统、课程管理系统和综合素质评价管理系统存在数据不同步的情况。
4. 学籍异动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材料上传问题。
山东省昌乐二中生涯规划课程实施方案
生涯规划是个体对生命、生活、学习、职业的规划,强调立足现实规划未来,以及为生涯中可能出现的变化做好准备。生涯教育是实施素质教育、实现立德树人教育目标的重要载体。生涯规划课通过让学生学习生涯规划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内化生涯规划的过程和基本要素,有规划意识和规划能力,调动积极资源、克服内外困难实现生涯目标。为更好做好学生生涯规划相关工作,特制定此方案。
一、生涯规划课程目标:
(一)学生成长目标:
1.帮助学生获得生涯规划的知识和技能。使学生了解生涯规划对个人发展的重要意义,理解高中生涯规划的过程和影响因素,知晓生涯规划的领域及内容,掌握生涯规划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学会制定目标和具体的实施计划,能够进行有效的生涯管理,学会利用积极资源,具有初步的生涯反思能力,把规划落实到行动。
2.帮助学生学会管理生涯发展过程,掌握促进生涯目标实现的方法。生涯规划包括知己、知彼、抉择、目标、行动、评估六大核心要素,他们彼此联系,贯穿于生涯规划的过程中。学生通过情绪管理、时间和任务管理、资源管理,调节和监控生涯过程,促进目标实现。
3.培养学生积极的情绪情感与价值观,提升其综合素养。通过生涯规划课的学习,学生不仅具有生涯规划的知识和技能,还能够掌握科学的方法进行生涯管理,追求生涯目标实现,更重要的的是,学生在这个过程中能够获得积极的情绪体验,能够从解决问题中获得成长,从展望未来中获得发展的动力,从短期目标实现中得到激励。在生涯发展过程中拥有正确的价值判断,理解生命的意义,具有积极、健康发展的理念,内化社会发展的核心价值观,提升个人在科学、艺术、人文、实践创新等方面的综合素养。
(二)教师发展目标:
1.帮助导师团树立全员教育思想,发挥导师团整体育人功能,打造浓浓的家庭式亲情关系,做学生成长路上真正的生涯导师。
2.帮助老师由学科视野向课程视野转变,每一位老师认识到生涯规划课程的意义,提高教师团队的育人水平,使每位教师具有课程管理能力。
(三)课堂建设目标:
1.学习内容密切联系生活实际,关注时政热点,注重参与体验,强化自我教育,激活德性潜能,尽最大努力提高本课程的育人效度。
2.创新灵活多样的课堂组织形式,发挥学生主体地位,让每一位学生都积极参与,表达自己内心最真实的想法,激发内在成长的动力。
3.建设小组文化,打造学习共同体,每一个小组都真正成长成为一个学习共同体,角色轮换,互帮互助,充分发挥每一个孩子的长处。
二、项目实施程序和措施:
(一)开设时间及地点。
1.开设时间:共计12学时,时间为周四下午第三节。
2.开设地点:各班教室。
(二)吸纳学生参与到课程研究实施过程中,发挥学生在课程中的主体地位。
1.各年级推选10名同学参与年级生涯规划课程的集体会商,充分征求同学们的意见。
2.学生生涯规划课程创新团队成员每周调研自己所在级部班级同学们对生涯规划课程的实施建议,平时注意思考策略,周六上午教研会商时及时反馈给年级创新团队老师。
3.各班成立班级学生生涯规划课程创新团队,由各班班长、自主管理团队负责人组成,职责如下:
(1)每周召开一次班级生涯规划课程创新团队会商,调研课程实施情况和建议,根据主题研究生涯规划课程的具体实施方案,创新组织形式,提高师生的参与度。
(2)对每一次生涯规划课题明确重点,做好发动、引领和组织实施。
(3)研究好班级生涯规划课程的评价策略,搞好过程评价,把同学们的表现和班级晋级评价、综合素质评价和学分认定挂钩。
(三)项目创新团队严密组织,充分准备。
1.每周六上午第二节年级生涯规划创新团队会商,集体研究下周生涯规划课题的具体实施方案。研究课程设计思路,创新组织形式,导学案设计、课件制作的编制思想一定要符合学校育人理念,引领学生体验、感悟、成长。
2.创新团队在周六生涯规划会商研究的基础上,每节课主备人搞好导学案修改和课件制作,周日上午将课件、导学案电子稿上传,导学案团队领导把关指导后印刷。
3.每一节生涯规划都要有公开课或说课示范引领,周二下午第四节由一名课程创新团队导师上公开课,上课导师全体听课。课堂组织形式要丰富多彩,创新育人情景,丰富活动体验,满足学生成长需要。公开课后在指定地点集体评课,上课导师说明准备过程和课后感受,团队成员在评课的基础上,指出改进建议,及时改进完善。
4.年级生涯规划创新团队将对各班生涯规划课程每一次的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调研,细化评价量化,保证及时反馈,出现问题马上整改解决。
5.各班导师团成员和班级评价团队要对对每一个学生的生涯规划课程学习和活动参与等情况搞好过程性引领,评价量化,由班级生涯规划创新团队设计评价方案并实施落实,纳入班级晋级评价、综合素质评价和学分认定。
6.每次上课,班级导师团成员全部参加,和学生一起上好生涯规划课,陪伴学生一起成长。年级创新团队统一调研,评价结果作为绩效成绩评价中导师团评价的依据。